碧寨乡关于招聘村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的公告
为确保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队伍的健全、工作连续和发挥作用,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关于聘用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的通知》(保组通〔2016〕102号)和《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村(社区)党建助理员,共3名,根据工作需要派到麦子坪、三家村、新林等3个村(社区)任职。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政治可靠、党员优先,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律,讲规矩,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心党建信息化事业。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党建信息化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招录本月)。
4.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具有保山市户籍,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
6.无个人不良记录。
7.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录用:(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侦查的;(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3)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煽动、组织或参与过非法上访的;(4)县委组织部认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党建助理员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关于聘用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的通知》(保组通〔2016〕102 号)和《关于规范和提高全县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龙组发〔2018〕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试用期1个月,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满由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2100元/月,缴纳相关保险,并享受绩效考核奖励。绩效考核奖励以9600元为基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的领取绩效考核奖励的120%、称职的领取绩效考核奖励的100%、基本称职的领取绩效考核奖励的80%、不称职的不兑现绩效考核奖励并解除聘用关系。任职第一年的绩效考核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月数进行发放。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1年2月23日至2月28日)
1.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碧寨乡组织办(碧寨乡政府大楼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供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和小一寸纸质证件照3张,现场填写《碧寨乡村(社区)党建助理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2021年2月28日前)
对报名人员的信息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对报名资格进行认定;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名参考资格。乡级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联审。
(三)考试及面试(2021年3月2日前,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作为进入考试的人选。考试内容为党内法规、公文写作、计算机实操等。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确定,差额比例不低于应招聘名额的20%。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差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由碧寨乡在碧寨乡人民政府网、柔情碧寨微信公众号、基层综合服务平台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经碧寨乡党委研究后,按《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社区)党建助理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组通〔2020〕37号)文件规定选聘管理使用。
五、管理考核
(一)实行“县审、乡招、村用”的方式,由乡组织办、村(社区)负责对党建助理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考勤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从事村(社区)党建相关服务工作,岗位性质为“党建助理员”。
(三)签订聘用合同:党建助理员实行聘期管理,由乡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1个聘期为5年,聘用合同1年1签。
(四)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六、咨询联系方式
自秋燕:0875—6828002/15925590352。
中共碧寨乡委员会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来源:http://www.longling.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ptzn-content/01526295-1-/2021-0223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