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州2021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档案转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红河州2021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档案转递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15日—16日9:00—11:30,14:30—17:3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红河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人才市场招聘大厅)。地址:振兴路1号(州车管所对面)。
报考县市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见附件2。
(四)审核单位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社部门负责进行。
(五)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六)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七)递补
校园公开招聘递补按校园公开招聘公告执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及档案转递安排
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安排详见附件2。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体检合格人员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人社部门领取聘用审批表、考察表,领取时间详见附件2。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红河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若各位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聘单位或各县市人社局。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