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2021年面向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再次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计划面向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长期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8名,人员录用后由区民政局统筹分配,从事基层社区相关工作及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工作地点:白云区内)。
聘用期限2年,聘用期满不再续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服从组织安排。
2.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建档立卡的困难高校毕业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需提供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低收入家庭成员(需提供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4.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供养证)。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期间每月进行一次面试,待8个职位录满则停止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38号区政府楼424室(白云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6389592。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依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4.报考人提交资料如下:
(1)《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高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中所需的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区民政局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查结果将以发送电子邮箱和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2.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体检
1.根据招聘人数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对象。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2.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5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用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及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如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出现缺额时,相应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须真实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报名人员须遵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应持“粤康码”或“穗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及考试现场,并全程佩戴口罩;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名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020-86389592咨询。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by.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7405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