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的行政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男女不限,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性别不限;
3.具备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处理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地点、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 8 月19日— 9月6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中共丽江市委一楼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彭学文,电话:0888—5122474。
四、面试、体检
(一)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丽江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工作待遇3000元/月,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
《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在报名现场填制。
除原件外,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下列复印件(按需提交):
1.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中共丽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1年8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kdNVHvOyUqrw-zzs1ek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