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检察辅助队伍力量,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报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岗1名(要求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中的相关专业),计算机岗位1名(要求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其他专业2名;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较快的文字录入速度;
6.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严格按照施甸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联系电话:0875-8127125;
3.报名地点: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在701)。
4.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 (3)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需提交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驾驶证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2021年8月28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参加笔试前半小时。
(二)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2021年8月30日下午3:00至4:30在县检察院九楼会议室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察测试应试者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岗位所需文化素质,主要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2)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2021年8月30日下午4:30至5:30在县检察院四楼会议室测试电脑文字录入。主要考核录入速度、准确率和编辑排版能力。满分 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三)面试。
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考试人数不足1:2,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正式上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政治部提出正式聘用意见报院党组研究决定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期满后可视情况续签。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1.聘用制人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800元(含五险一金);
2.单位为聘用制人员提供培训、制式服装等必要的职业保障和职工食堂等生活保障。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