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调整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保山市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调整公告》相关要求,为做好隆阳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对《隆阳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作如下补充调整:
一、2021年秋季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体检医院签署“合格”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即申请人于现场确认前,持粘贴了本人照片的《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到隆阳区内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现场确认时将体检表交确认点审核保存。体检表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二、其他条件按照《隆阳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执行。
三、领证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5日。
四、咨询电话:0875-2160711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FruOj5c2_emyAoyybIt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