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能不能报考?
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能否报考绩溪县事业单位?
答:凡符合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可以报考绩溪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资格复审时,上述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答:“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用于招聘以下人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今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由其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绩溪县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如何界定?
答:“大专及以上”包括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上”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士)及以上”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位)。
上述学历均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依据有关规定承认其等同于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
如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5.具有香港、澳门或国外学历的人员能否报考?
答:具有香港、澳门大学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但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6.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如何认定?
答:在符合专业等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是否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
答:不能报考。
8.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能否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
答:不能报考。
9.考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如何把握?
答:考生须如实填报自己所学专业,专业名称应与本人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其他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10.考生是否可以凭第二专业或者辅修专业报考?
答:考生如取得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学历与学位专业一致,即可报考。
11.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能否以括号里的信息作为专业报考?
答: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12.退役士兵,尚未办理户口入户手续,无身份证,如何报考?
答:退役士兵可以身份证号报名,在考前如仍未取得有效身份证件的,可持临时有效身份证件或个人有效社保卡参加考试。
13.报考人员身份证遗失,新证尚未办理,应如何报名?
答:上述人员可先以本人原有的身份证号报名,于考前及时办理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凭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盖有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个人有效社保卡参加考试。对其他类似无身份证情形,可照此办理。
14.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试费用?
答: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6月8日至12日期间,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减免费用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省人事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1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可以办理加分?如何办理?
答: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2年6月27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绩溪县人社局三楼事业股(地址: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财政人社综合楼,联系电话:0563-8158075)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16.绩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如何咨询?
答:涉及报考政策问题的请咨询0563-8158075(县人社局事业股);
涉及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的,可拨打0563-8160523(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cnjx.gov.cn/News/show/1371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