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昭通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工作部署,现将鲁甸县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户籍在鲁甸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 持有鲁甸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在鲁甸的或在鲁甸已办有居住证并且在有效期内(指外地户籍),可在鲁甸申请认定,但需出示毕业证原件。
(四)户籍在鲁甸或在鲁甸已办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 (非毕业年级)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五)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云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鲁甸县户籍申请人相同;
(六) 驻鲁甸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
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标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标准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鲁甸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五)考试成绩要求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免试认定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以上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教育实习鉴定表,师范生证明)原件;
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鲁甸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9:00至9月30日18: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二)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本省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请各位考生网上报名时注意选择并核对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一底版)。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可根据申请认定学段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对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中“常见问题”第4条)。
(三)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时间: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9月23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鲁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教育体育局窗口
联 系 电 话:0870-3018017
2.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需按顺序整理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必须是原件复印。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必须是原件复印;(户籍为鲁甸县的提交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在鲁甸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居住证必须机打);驻鲁甸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军队院校、党校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为了健全档案,收取复印件一份),无法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教育实习鉴定表,师范生证明)原件;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6)《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提交原件一份(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并附带所体检的项目单据,(单据和体检表不要钉在一起)如无体检项目单据,视为没参加体检,体检表的每一小项必须有医生结论和签名,体检结论必须有医生签署“合格或不合格”的体检意见,并签名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其他描述性的体检结论不认可,体检表仅限当次认定有效(鲁甸县体检医院:鲁甸县中医院)。
(7)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为了档案归档的完整性,以上材料出体检表和照片交原件外,其余收取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鲁甸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过时系统关闭将无法认定。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现场确认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可在相应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证书领取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现场确认地,领证时需带上身份证和受理凭证。
四、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认定机构(鲁甸县教育体育局)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认定,但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到户籍或居住所在的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窗口(鲁甸县教育体育局只负责现场确认信息和证书发放工作)提交相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鲁甸县教育体育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序的推进认定工作。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和领取教师资格证时,要坚持佩戴口罩,积极配合鲁甸县教育体育局做好防控检查和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工作。
(五)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附件二: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鲁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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