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学历、专业的规定?
(一)学历性质如何规定?
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学)学历。
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
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这三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其他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中的一种。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普通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市)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二)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本次考试,招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各年度增补专业(详见教育部官网),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分为三个层次: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其相互关系为:“门类”包含“专业类”,“专业类”下设具体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相互关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关系。
在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招聘单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举例:
1.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专业类:经济学类及相关专业的,则经济学类下设所有具体专业及这些专业的相关专业均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如经济学、金融学及相关专业的,则经济学、金融学及其相关专业均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进行报名,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不清楚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也可以咨询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必要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主要所学课程等情况。
(三)“所学专业”用什么证明?有多个学历,其多重的学历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也就是毕业证书)予以证明。由于每一份学历证书都明确标识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学历性质等内容,资格复审阶段审核单位将对与学历有关的信息采取一致性核验(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性质”、“学历”、“学位”、“学制”、“所学专业”的填写必须保持前后一致,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四)是否可以使用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
“所学专业”在资格复审时是根据毕业证进行审验的,与学位证无关。
二、关于身份证的使用有哪些要求?
(一)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二)身份证丢失的人员,请尽快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使用。使用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三、每人可以报考几个考试招聘岗位?
每个考生只可以报考1个岗位。
四、关于报考人员年龄的计算。
招聘岗位中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的,关于35周岁
的界定,报考人员在报名当天只要没有过36岁的生日则符合该岗位报考年龄要求。
五、关于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界定。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报名前同时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双重身份的人员。
六、关于未就业人员的界定。
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和定向招聘驻保部队
随军家属岗位中限定了未就业人员才能报考,“未就业人员”指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七、参加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直接到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考生还能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吗?
不能报考。
八、毕业时间如何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九、在职人员是否可以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可以,但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时,需满足最低服务期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外人员)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均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十、公告发布后招聘简章还会变化吗?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岗位表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岗位表,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届时我们将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及时公布。
未尽事宜可致电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875-2162447。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ptzn-content/57186295-8-/2023-0317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