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需要,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1.文化馆舞蹈演员4人(限女性);
2.文化馆声乐演员1人(男女不限);
3.文化馆音响师1人(限男性)。
三、应聘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文化旅游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五官端正、相貌大方、形象好气质佳;
6.舞蹈演员身高158cm以上,声乐演员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7.舞蹈演员和声乐演员要求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具备舞蹈、演唱能力;音响师要求具备音响设备操作能力。以上岗位专业技能比较全面且能熟练操作电脑、能胜任一专多能者优先聘用。
(二)学历要求
以上岗位均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但专业对口、获得过州级以上对应类型表彰者或有相关履职经验者优先聘用。
(三)年龄要求
舞蹈和声乐演员年龄30周岁以下,音响师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粘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五、薪酬待遇
根据劳务派遣用工补贴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聘人员试用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每月薪酬3000元(含五险),绩效工资按单位本年度相关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23年3月31日17:00止(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人:马敏娜,联系电话0872-6521910、15125267076,现场报名。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含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带队到永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劳务派遣人员入职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考察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永平文旅”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与此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通过考察者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个人申请及考核情况可进行续聘。
七、录用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面试考核评分确定录用对象,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体检合格、考察通过后方可入职,如遇不合格者按分数排序依次递补。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须提前准备好考试作品伴奏及所需乐器等。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此公告附件:《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来源:http://www.ypx.gov.cn/ypxrmzf/xxgkml/202303/d2d86c727d9148e7bbc5cecae2be4dc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