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大理州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报考大理州检察系统职位且进入首轮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 (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询。
2.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需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
2.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711会议室(大理市兴盛北路小关邑村西侧)。
三、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严格按照《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由资格复审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资格复审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核部门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盖有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报考人员持有,用于参加面试,一份审核单位留存。同时,报考人员现场签订《大理州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
资格复审阶段个人放弃的,须向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提交个人《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声明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请携带与报名时一致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
3.所在学校或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各一份。报名推荐表、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云岭先锋网(http://www.ynylxf.cn)“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下载、打印。
4.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进行。
5.档案存放证明。报考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6.户口簿。报考有“生源地或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资格复审时还需携带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户籍取得时间应截止到2023年1月底。
7.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请报考者对照报考职位,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对应提供有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1.请报考人员如实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如发现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考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4.为确保报考者顺利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前,报考者如对应提供的材料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进行咨询。
5.做好个人防护。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关注个人健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6.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时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并确保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7.面试及后续的考录工作,将通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dali.jcy.gov.cn)发布,请报考者持续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相关附件。
联系电话:0872-2316963
附件:1.大理州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
2.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声明书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附件1:大理州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doc
来源:http://www.dali.jcy.gov.cn/djkx/202304/t20230424_41076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