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临沧市民政局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招聘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设置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设置
计划公开招聘 7名,详见岗位计划表。
所属单位 | 部门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临沧市 民政局 | 临沧市福彩中心 | 4人 | 限女2人;限男2人。 | 18周岁-35周岁(退役士兵、士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 无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无 |
临沧市社会福利院 | 3人 | 无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2.专业知识扎实,善于学习,创新,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踏实,立志于福利事业;
4.能够履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职责;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社会学等专业以及民政学院毕业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重点专业院校生源优先考虑;
6.报考年龄要求为18 周岁以上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35周岁以下(退役士兵、士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7.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定向或委培的应届毕业生;
2.有同行业竟业限制协议且在协议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撤销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5.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14日至6月18日通过“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等多个平台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时间: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18日下午18:00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2.地点: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咨询电话:0883—2123566
18183885442 (俸老师) 18388907007(周老师)18988328792 (鲁老师) 13208830916 (罗老师)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及网上报名(可委托他人报名),报考者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相关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1张;
4.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工作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负责,资格终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9日;
3.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网上进行公布;
4.资格审查贯穿于选用工作全过程,如在选用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选用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考试选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办法。
(1)资格审查符合的人员,每个岗位面试开考比例数大于等于1:2时进行开考;
(2)面试时如遇选用岗位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为1:1时,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后可直接进入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大于等于80分,才有资格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并在“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适时公布;
2.面试地点及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用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选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选用资格,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在考察结束后,确定为拟选用人员。拟选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于“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选用审批和选用期限
1.选用审批:公示期满,对拟选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用的,经临沧市民政局审定后,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2.选用期限: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1个月,签订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由临沧市民政局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留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考核结果可继续签订合同,选用人员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续聘。在合同期限内,如聘用人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3.与原工作单位有选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选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选用(劳动)关系。
(九)薪酬待遇
每月4166.67元(含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选用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选用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为保证本次选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临沧市民政局将对此次选用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用工作纪律或不具备选用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选用资格;
(五)“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为此次选用相关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六)参加公开选用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违反公开选用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选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83—2123566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023年6月14日
来源:http://www.zghhrl.com/c-7-View_ID_6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