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报请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综合股业务员,主要从事综合股日常事务,办公文件收发、日常事项记录,档案材料的登记、归档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之一: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3.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异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注: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和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的人员及城镇公益性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悉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操作,善于学习、钻研,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语言表达、领悟和应变能力(具有2年党政机关办公室秘书工作经历者优先);
4.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疾病。
五、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7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原耿马县城区老派出所院内搬迁安置办公室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参加招聘人员携带户口簿、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施泽丽,联系电话:13988333900。
4.录用:经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面试,并将面试结果在耿马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参加招聘人员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后择优录用,报人社部门备案。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或者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2.聘用期岗位补贴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现行标准1600元/月),工资待遇包括单位部分(2500元/月)和就业经办机构拨付部分。合同期内,按就业机构核定标准享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合计约1700元),其他相关待遇按政策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883-6122618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来源:http://www.yngm.gov.cn/info/1023/669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