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龙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 〔2016〕182号)和《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根据2023年7月10日龙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现将我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8月13日上午10:0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专技股,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1号。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应聘岗位无生源或户籍要求的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无学位要求的不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证明)、《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照《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报考定向招聘三个项目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定向招聘三个项目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报考定向招聘驻保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定向招聘驻保部队随军家属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以上三类定向招聘岗位所需表格请在《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另外,在职人员(在职在编公务员、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应满足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同时,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要求考生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同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四、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材料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需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不能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75-6127423
附:1.2023年龙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2. 《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附件【附件1 2023年龙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x】
附件【附件2 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xls】
来源:http://www.longling.gov.cn/info/7343/36457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