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一、单位简介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于1975年2月,位于金牛镇上白塔村旅游公路旁,占地面积16.96亩。担负着宾川县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的神圣使命,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为全面推进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有效缓解当前救援力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县火灾抗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大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二、招聘对象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户籍不限,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素质优秀可放宽至初中学历,年龄18周岁至26周岁,身高165cm以上。具有灭火经验、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需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能够适应24小时战备执勤管理;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4.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员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四、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障
工资待遇: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后:工资待遇为500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勤工资、岗位补助、“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及其它津贴补贴、除“五险”外,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伙食费及服装费:服装费、伙食费由大队按云南省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社会保险缴纳:大队根据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属于单位缴纳部分由大队承担,属于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健康体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由大队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大队承担。
休假保障:专职队员采用轮休制度,每月轮休6天,连续工作满1年的享有带薪休假10天,工作满3年享受带薪休假20天,工作期间提供住宿和工作餐。
五、管理使用
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工作特点和岗位性质,签订劳务合同后按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等假期,根据岗位安排休息时间,具体由大队解释,执勤备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合同的约定。
六、招聘程序、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3日-8月1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金牛镇白塔路鸡足山旅游公路老路下段旁)
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可到附件中下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役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本单位留存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可到附件中下载)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役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等证书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1136883372@QQ.com(不接受电话报名),大队将按照招聘条件现场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进入聘用考核。
(二)考核
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1、政审:不合格者不进行下一阶段测试。
2、初检:按照招聘条件由大队对报考者进行初步审查,目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等待通知。
3、面试:报名合格人员统一参加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的面试,每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进行下一阶段测试。
4、体能测试: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合格者可进入下一阶段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体检:政审、体能测试和面试合格后到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进行(项目包含:血常规、肝功能、尿常规、心电图、腹部彩超和胸部透视及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经大队研究确定为被聘用人员后一周内安排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的,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13988524119(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人员踊跃报名。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8月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BqxJYVrRo2eIK0golu02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