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聘部分
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到县直
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告
为拓宽渠道择优选拔干部,不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干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字〔2020〕19号)、《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字〔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选聘部分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综合评价、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二、选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共选聘5人,实行一个大岗位选聘。
三、选聘范围
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以工代技人员除外)。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以后出生的。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人岗相适,具有选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服务期未满规定年限的(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9月)。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存在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5.与选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回避关系的。
6.涉及“两违”问题的。
7.其他不宜参加选聘的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到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选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除教师资格证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板彩色照片2张,附电子版(JPG格式);(4)个人参加工作以来获省市县荣誉表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5)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班主任、教务主任、教导主任、年级组长、副校长、校长等)的任职证明(注明各类职务任职起止时间,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6)个人近三年工作述职报告(重点突出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7)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综合评价(50分)
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工作组,采取集中评审、现场述职方式进行评分,总分值50分。综合评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集中评审。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评审工作组制定评审标准,根据个人所提供的材料(书面述职、履职情况)进行集中评审打分,分值25分。
2.现场述职。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述职,每人述职时间控制在6分钟左右,述职内容为个人近三年工作述职报告。述职结束,由评审工作组制定评分标准,对个人现场述职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分值25分。
综合评价结果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按照评分高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报请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相应缩减或取消选聘岗位数。
(三)面试(50分)
此次选聘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以百分制计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获表彰奖励层次最高顺序优先确定。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1.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和要求,对拟聘人选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严把廉洁自律关。调审选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查“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存在问题,就有关问题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工作报告和考察材料。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等规定执行。
3.确定人选及公示。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因考察、体检、公示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聘调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选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三)选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请县纪委监委派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选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6630132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6632829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6630901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6630177
附件: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选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5日
附件: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选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选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docx】
来源:http://www.ynzk.gov.cn/info/1089/780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