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时间的通知
因补充招聘公告报名时间较短,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现将报名时间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17:00,其他报考条件不变(见公告)。特此通知。
丽江市古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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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应急管理局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加强古城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区应急救援能力,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古城区城市专职消防员9名,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实行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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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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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9名专职消防员,其中男性8名,女性1名。丽江市户籍,年龄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1日至2005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一)招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有工作经验或个人能力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能够接受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4.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保密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且自愿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配。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明显纹身,无明显缺陷,无重听,无色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吸毒和曾有吸毒史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组织参与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或其他非法社团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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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一)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后工资为4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200元/月,根据工作实绩按月发放;绩效工资800元/月,每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进行发放)。
(二)其他。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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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程序
(一)报名地点。古城区民主路581号大院内古城区城市专职消防大队办公室(古城区应急管理局一楼)。联系电话:0888-5109261。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开始报名至2023年8月18日18:00结束,每天8:30—11:3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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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监督
邀请古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禁招聘中存在不廉不公、接受吃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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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古城区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男性消防员测试科目为3000米,女性消防员测试科目为1000米,考核标准见附件2。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开展职业能力测试,但不限于政策理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附加分
烈士子女加20分、持有消防员证15分、B照驾驶证且驾龄满2年以上加15分、A照驾驶证且驾龄满2年以上加20分、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加15分、法律专业加15分。
(四)面试
1.面试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附加分综合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30%+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附加分*5%)=总成绩。
(五)考生注意事项
招聘全程保持电话畅通,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按照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原件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仍未报到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六)政治审查
拟进体检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由拟聘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政审证明,政治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七)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古城区城市专职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到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2.拟聘人员出现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情况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由具体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2)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3)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4)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5)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6)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7)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的。
(8)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9)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体检合格后,招聘录用结果将在古城区应急管理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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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形式
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后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古城区应急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古城区城市专职消防大队统一管理调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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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烈士子女证、消防员证、驾驶证等)原件及本人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古城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报名登记表》(附件1)在报名现场填制。除原件外,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下列复印件:
1.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1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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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古城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88-5109261。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 人员聘用后,由古城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调配到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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