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严格按照《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试行)》《漾濞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名(限男性)
岗位职责:主要承担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和社会救助等任务。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二)志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年龄18至24周岁,有部队服役经历或专科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26周岁。
(四)体貌端正、身体协调性强、无纹身、无色盲、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以下情况可考虑优先录用: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者、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有专业特长者(如无人机飞手、舟艇驾驶员、高空救援人员)、持有国家认可运动员证书者、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者,以上情况需提供材料证明。
(六)政治审查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七)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进行结业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后期工资待遇按照大队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被拘留,时间在两年以内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上一家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四)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五)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曾有过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曾在本单位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离职或被辞退的;
(七)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一)按照规定缴纳“五险”。
(二)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
(三)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四)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内容为准。
五、管理使用
本次招收的3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地点为漾濞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消防队伍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制度。执勤备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合同的约定。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线上报名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大队将按照招聘条件现场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进入聘用考核。网上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403995952@qq.com,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咨询电话:15087272119
七、招聘流程
(一)报名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漾濞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资格审查,参加体能测试。
(二)政治审查。由漾濞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在派出所进行,如政审不通过,将取消报考人的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三)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体检由个人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八、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此次招聘工作由漾濞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漾濞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8月1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F09jEcphVFD7mXrZEOo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