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努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扩容诉前人民调解力量,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和范围
本次在全县范围内选聘特邀调解员2-3人派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云龙县当地户籍或在云龙县境内长期居住生活;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调解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法律知识、法律职业经验、调解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5.年龄2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6.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沟通能力强,抗压能力强,有一定调解能力,具有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教育等从业经历者以及基层调解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7.须具备基本的电脑和线上系统操作工作能力。
(注:可以个人名义或团队形式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等执业证书的;
5.因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管理的;
6.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调解员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有意愿报名的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及报名表(详见附件)报至云龙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审核
1.根据初筛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后续提交审核材料;
2.提交审核材料地点:云龙县诺邓镇果郎新区云龙县人民法院;
3.拟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明复印件;
(5)在职或退休证明材料;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上机测试和面试
提交审查材料后,将按照选任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定参加上机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时间、方式,统一开展上机测试和面试工作。上机测试限时十五分钟内独立完成计算机操作(测试打印文本为主)。上机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考试。面试工作由云龙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岗位职责
本次选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等规定,根据报名条件、上机测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进行评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任特邀调解员并发放证书。
择优选任为特邀调解员的,应履行以下职责:
1.接受云龙县法院的委派,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工作地点为云龙县人民法院,工作时间参照人民法院正常工作时间执行;
2.协助法官开展案件送达、事实调查等辅助工作;
3.开展案件调解完毕后的诉调对接工作,包括调解笔录制作、调解档案整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
4.开展法院交办的其他与调解相关的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在选任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关于特邀调解员的补贴发放实行“一案一补”,按照调解纠纷的数量、案件难易程度和调解案件质量等定期予以发放。
3.人民调解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规定开展调解工作。
4.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5.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式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联 系 人:徐艳 余继王
联系电话:0872-5522553 0872-552028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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