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关于招聘保洁员及门卫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2名(保洁员1名、门卫1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二)身体健康,保洁员年龄控制在18-50周岁,门卫年龄控制在18-55周岁,年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7.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保洁员 |
1 |
女 |
50岁以下 |
有保洁的工作经验,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责任心 |
门卫 |
1 |
男 |
55岁以下 |
有门卫的工作经验,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责任心 |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1月24日-1月31日(8:00-11:00,13:00-16:30),周末除外。
3、报名地点: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弥渡县弥城镇建设路56号)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报考岗位相关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资格审查:由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组对参加现场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六、考核录用
通过面试合格者与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新入职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编制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给与解聘及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招聘由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主组织,双向选择。
九、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872-8160848。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M3XMEi3Z6lb7j64hNGO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