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和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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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队伍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马关县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和财务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文秘人员1人、财务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
文秘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主要负责开展大队(站)日常材料整理上报、文件材料撰写、各类档案的归档制作等;
财务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主要负责协助后勤干部整理装订各类财务档案;协助开展各项后勤相关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
(二)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吸毒史,无个人征信问题;
(四)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放宽年龄(学历)要求并优先录用:
(1)退役士兵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财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或初级及以上资格,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税务法律知识,具有2年以上会计岗位经验;
(3)文秘人员具有相关文秘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1.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吸毒人员。
4.患有精神性疾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依法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险;
2.伙食标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
3.每年组织1次体检;
(二)工资薪金
面议。
四、劳动合同及工作地点
(一)劳动合同
应聘者参加面试、健康体检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由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应聘者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不含试用期)。
(二)工作地点
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逢春大道3号)。
五、管理教育
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条令条例、处分条令和其他规章制度,详见《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管理规定》。
六、退出机制
本次招聘为大队编外合同用工,根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政府令184号),大队对聘用人员用期内按合同规定给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除违反大队教育管理规定被辞退人员外,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终止聘用合同的解聘人员大队不再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3日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逢春大道3号)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个人征信报告到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或拨打电话0876-3059119报名。报名时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须填写《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统一将纸质版交到大队值班室。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认真核实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平、公正。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由大队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面试。
2.面试地点: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3.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精神面貌、语言表达、业务能力、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与招聘计划,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大队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大队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正式聘用,如不符合条件的则解除合同,聘用后发放工资、缴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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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ynwszw.com/notice/1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