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木央镇第一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经上级部门批准,富宁县木央镇第一卫生院因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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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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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敬佑生命,爱岗敬业;
3.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操守,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或其他资格;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具体要求见附表。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我院解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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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方式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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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5日至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富宁县木央镇第一卫生院办公室。
4.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联系方式:院办全副院长:18087661536,QQ:1610787529;
院办卯副院长:18287665629,QQ:116365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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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艰苦地区津贴+乡镇补贴+奖励性补贴。
2.绩效工资
试用期间享受50%科室绩效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富宁县木央镇第一卫生院编外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享受绩效工资。
(二)社会保险
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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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一)工作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招聘资格、当月绩效工资以及降职、降级的处罚。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76—6440060
附件1
富宁县木央镇第一卫生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明细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m2FlU3_SfC6V7xuJxi0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