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皮肤病防治站(富宁县皮肤病专科医院)
招聘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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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切实缓解当前人员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专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人员。
10.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需求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1日至2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周末不接受报名,请在工作时间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富宁县皮肤病防治站行政楼三楼站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来不了可委托其他人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富宁县皮肤病防治站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五)联系电话:0876-6122674。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皮肤病及麻风病、性病防治知识。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备注:应聘者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人员按笔试考生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比例1:2;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进入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统计
1.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继续按照考核最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聘用。
(五)公示
1.拟聘用人员按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聘用,成绩将在富宁县皮防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即被确认为本次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上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间领取试用期工资;试用期3个月后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参照富宁县皮肤病防治站关于印发临聘工作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定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履行义务。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以及违反规章制度现象的,由我站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后续会在富宁县皮防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富宁县皮肤病防治站所有。
附件:富宁县皮肤病防治站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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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ynwszw.com/notice/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