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应急管理局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编制使用通知单》(富编委准〔2023〕49号),经《中共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县应急局考察调(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富政党复〔2024〕14 号),同意富宁县应急管理局以考察调(流)动方式调进1人。
一、岗位及范围
(一)岗位:富宁县地震局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地震防震减灾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地震监测预报等工作。
(二)范围:全县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一)年龄:36周岁以下(1988年3月12日后出生)
(二)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三)乡镇工作工龄满10年
(四)相关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团结协作、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级;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常规办公软件;
5.热爱工作,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文字起草基本功底,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申请递交时限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员,请于2024年3月22日17:30前将书面申请和报名表报送县应急局办公室,联系人:李华蓉,电话:13308767333。
四、综合考察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拟调计划岗位人数进行考察。通过与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最终确定拟调(流)动人选按流程办理调(流)动手续。
富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来源:https://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46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