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同意,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公益性岗位12名。
二、岗位职责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派出所食堂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了城镇登记失业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连续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异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同时符合以下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2.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
3.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注:已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含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政工办1503办公室。联系电话:2123563 联系人:杨警官,鲁警官。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参加招聘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注: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请到区人社就业服务中心查询)。
(五)面试: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由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政工办统一组织;
(六)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确定公示人选后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
2.聘用期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184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3.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4年公益性岗位拟招聘岗位表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2024年3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Fv6PpTZ7_ypYOdpM5JQ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