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辅导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
2.以下人员类别
①零就业家庭人员(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人员均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如夫妻双失业、困难单亲等);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③连续失业半年以上人员;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必须具备其中一个条件)
3.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之间,限男性。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需具备相应教授课程的教学能力与经验。(具有游泳教练证、篮球教练证、羽毛球教练证等优先。)
三、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纳入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正式编制,采用与砚山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劳动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四、工资待遇
(一)合同期工资待遇除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贴外,单位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支付。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李倩(18087650705、 0876-3129188)。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照1张。另外:属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或者离婚证(丧偶证明)复印件1份;属于城乡低保人员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份;属于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
六、面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青少年校外辅导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学生进行活动的能力以及形象气质、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会议室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yoCyHI16Fu9fTVtBUiH8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