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招聘人员的公告
普洱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拟招聘工作人员,条件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负责完成会员管理各项事务、协会日常行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或相关专业优先;
(三)中共党员、有宣传相关工作经历、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任职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恪守职业道德;
(二)具备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执行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品行端正,乐观开朗,能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四)思想素质良好,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工作能力;
(五)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六)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3000元/月,转正后扣除五险350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每年递增200元;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大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正常休息。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7月31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普洱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北部区6号路延长线市司法局律师科旁);
4、报名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近照一张,填写报名表。未被聘用者的报名资料将集中销毁,不再退回。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及职位匹配度审查,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由普洱市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通过后,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行承担。
(五)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
(六)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将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协议。
七、其他要求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律师协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9-2189363。
附件:
普洱市律师协会
2024年7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S2ftIeXjy268yi5_-ne5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