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玉龙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100人)
因龙盘电站建设服务保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玉龙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及本公告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一)人数
共招聘100名辅警,其中:男辅警岗位90名、女辅警岗位10名。
(二)岗位
工作岗位分布在涉及电站移民搬迁工作的龙蟠、石鼓、石头、黎明、巨甸、塔城、大具、九河八个乡镇以及县局反恐特警大队。
(三)工作职责
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日常安全防范、基础性群众工作、巡逻执勤、维稳处突以及突发性灾害事故救援等工作任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此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完成后,由玉龙县公安局或以政府购买劳动服务方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务关系。
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绩效考核奖+五险+服装费。五险为(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辅警相关防护装备。按规定享受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按照绩效考核规定,根据实际勤务模式按月或按季度发放绩效考核奖。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云南户籍、持丽江市户口人员优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0月至2006年10月出生);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应聘者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在4.6及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01日至10月31日(除法定假日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玉龙县公安局政治处辅警办公室(玉龙县金川路6号);
4.报名要求:应聘者于报名时间段内,由本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军人退伍证(如有),以上均需查验原件,同时上交复印件,1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报名,现场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确认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4分25秒及以内完成)、女子800米跑(4分20秒及以内完成),报考男辅警岗、女辅警岗的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测评成绩作为参加后续环节的重要依据。
3.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评或因自身原因进行测评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等知识;
3.考试形式: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者参加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40分钟,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当场公布;
4.发生迟到、未到及不遵守考场纪律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及培训机构。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当场公布;
3.发生迟到、未到及不遵守考场纪律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及培训机构。
(五)考察和政审
合格者参加考察和政审,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7种情形之一的,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政审合格者等额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3.应聘者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局公示栏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对象姓名、性别及考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经签订服务年限必须满一年。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名咨询电话:0888-5394012,联系人:和贵江 13987049476;林凡毓13688782677。
玉龙县公安局
2024年9月3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Mz7_T0oEiPQEnWtTX5o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