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楠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
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乡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为脱贫户(卡户和三类对象)的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本乡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兴隆社区保洁员1人。
(二)工作职责:从事兴隆社区保洁工作,具体位置同兴隆社区协商。
三、岗位要求
(一)年满16周岁的脱贫劳动力,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协调办事能力。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四、工资待遇
补贴待遇1600元/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三年,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补贴:
1.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报名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马楠乡劳保所,联系电话:18725354714
兴隆社区居民委会,联系电话:18388764160
(三)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社保卡或者永善县范围内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各1份。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马楠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d8FrYNVgLutI9FWynZB8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