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推进云县消防救援大队队伍建设,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3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城乡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工作地点为云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休假时间由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并服从云县消防救援大队调剂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10月12日至2006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取得消防员职业技能证书,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200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或具有B2驾照的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3.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疤痕,无畸形、残缺,身高160cm以上,满足消防从业人员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8.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4.持有B2驾驶证人员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云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录办公室在临沧市云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招录工作。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临沧市云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联系人:李天彩 18468175271;赵池 18788368852;办公室0883-3217471。应聘者到报名点填写《临沧市云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B2驾驶证(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规照4张(浅灰色大一寸)。
(二)资格审查
招录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简单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政审
面试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能测评
经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单杆引体向上、俯卧撑、100米、10米x4往返跑、原地跳高、立定跳远,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单杆引体向上、俯卧撑两项选考一项,100米、10米x4往返跑两项选考一项,原地跳高、立定跳远两项选考一项,共计考核内容为四项,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聘用的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试用期满签订用工合同后进行报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岗前培训
招录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为期2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职级管理,分为初级专职消防员、中级专职消防员和高级专职消防员三个档次:
(1)经统一招录并培训考核合格的,评定为初级专职消防员,并授予佩戴初级专职消防员领章;
(2)满两年,且在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良好”以上等次的,晋升为中级专职消防员,并授予佩戴中级专职消防员领章;
(3)各级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副队长(至少工作两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员)等管理人员可为高级专职消防员,并授予佩戴高级专职消防员领章。
四、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含岗前培训20天),试用期工资面议。
(二)正式聘用工资待遇食宿及被装由本单位统一免费提供。
1.基本工资:515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
2.职务工资:工作表现优秀专职消防队员可以担任班长(副班长)、消防车驾驶员、装备技师、接警调度员等职务,并享受相应岗位补贴。
3.工龄工资: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的专职消防员自第二年起工龄工资增加100元/人·月(逐年依此增加)。
4.执勤值班补贴及现场救援补贴,执勤值班补贴50元/人·天,现场救援补贴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发放。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1200元/人·年。
6.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456元/人·年。
(三)休假制度
1.公休假:实行轮休制,在保证执勤值班力量充足的情况下每月安排轮休6天,已婚享受每月8天。
2.婚产假:结婚享受婚假10天,陪护假30天。
3.年休假:政府专职消防员入队当年不享受带薪休假,第二年起开始享受带薪休假,初级、中级、高级队员每年可享受10天、15天、20天带薪休假。
休假时间由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
五、职业发展
1.经考核合格,表现优异者,可提升为班长、副班长、消防车驾驶员、装备技师、接警调度员等职务;
2.工作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推荐入团、入党、学驾驶(B2及以上);
3.工作满2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考试,考试合格,正式录用后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职年限纳入消防员工作年限。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入职不满一年退出的需退回2000元制式被装购置款。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如实提供相关举报材料。(监督电话:0883-2122119-8814)
附件2:2.临沧市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1).docx
云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h9YVc3AG8HjP6zWfG5A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