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本市城镇区域户籍(可自行打开链接查询户籍所在地是否属于城镇区域,其中:城乡分类代码1开头的为城镇区域http://www.stats.gov.cn/sj/tjbz/tjyqhdmhcxhfdm/2023/index.html);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为:1、保山市城镇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保山市城镇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3、保山市城镇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4、保山市城镇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保山市城镇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六)同等条件下,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及其子女优先录用。
(七)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30日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四楼财务股(隆阳区龙泉路295号)。
联系人:李先生 18187540989。
五、待遇及合同签订
(一)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聘期不超过三年(根据享受公益岗位补贴时长计算),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比例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公积金,合同期工资待遇约为4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
六、资格审查和聘用
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者将电话通知进行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和面试成绩择优录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遇节假日顺延),面试地点为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参考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岗位要求和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七、政审和体检
参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程序(需自费)、标准进行。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招聘。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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