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新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新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勤务警务辅助。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特巡警大队勤务警务辅助人员8名,岗位需求为男性。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18周岁至30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纹身、残疾、形体缺陷,无重听、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65米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英勇模范和持有B1驾照以上且驾技熟练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三)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如有)、个人征信查询报告(简版)、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用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新平县公安局政工室(新平大道29号7楼7-5室)。
(二)体能测试(占综合成绩60%)
1.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米、1000米、引体向上。其标准参照《玉溪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民(辅)警体能测试表》评分标准评分。总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2.测试时间:待通知。
3.测试地点:新平县体育场(或临时调整)。
4.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评结束后须对本人成绩进行签字确认。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以上(平均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40%)
通过资格审查,并体测合格人员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策理论常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纪律意识,卷面总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四)体检
1.考生按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8名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文件项目要求开展,并进行吸毒检测(尿检),体检有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具体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政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政治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玉溪新平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均为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合同规定处理。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一经录用,按照新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有关规定管理,与新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各种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构成,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4900元(含社会保险单位、个人应缴部分、绩效工资等),试用期满评定层级后,按所评定层级享受层级工资(200—1400元)。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平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应聘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招聘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招聘工作邀请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参与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新平县公安局机关纪委、督察审计大队派工作人员对每个具体环节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7-7015629、13577711822。
本公告由新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联系人:陈警官(15008892998)、封警官(1388776406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6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BNSq3jFQJ2R7TtJSjS1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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