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县碧安乡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碧安乡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岗位: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三)岗位职责: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已办理失业登记及《就业创业证》,且经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应聘者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及应提供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7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接受现场和来电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碧安乡人民政府3楼综合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饶艳,联系电话:18287908247。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残疾证、低保证以及《就业创业证》等材料。个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碧安乡人民政府与本人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为每月1770元,并按规定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助,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单位不安排食宿。
六、相关程序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碧安乡人民政府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核。
(二)面谈
在报名结束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碧安乡人民政府将组织进行面谈。
(三)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谈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碧安乡人民政府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普洱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所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碧安乡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所聘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信息、伪造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5371161。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yCOf_3TOf8rg76PBHEl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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