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两年后是不是就意味着失业?
回复:“三支一扶”政策待遇和保障:
1、从2009年起,“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用于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购买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此外,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2、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地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岗位,也应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州(市)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3、“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其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省、州市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时,应明确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乡镇党政机关招考,按相关规定执行。
4、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自主创业的可按国家及我省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
5、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切实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
6、落实就业岗位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卫生系列指初晋中),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7、服务期满后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两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8、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