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规土局,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大厂矿企业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建设厅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17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1日至14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考试成绩管理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4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按本文附件2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按本文附件3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各市在受理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代码,以便于最终统计港、澳、台居民的参考情况。
四、报名工作安排
应试人员考试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报名统一定于2013年3月9日9:00至3月19日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zb.hrs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同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3月11日至3月1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9室科教科(电话:2300171,地址:人民西路30号)办理资格审查初审手续。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3年5月6日至14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0〕24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一)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试费:知识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二)为便于应试人员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前要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参加注册建筑师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为帮助应试人员做好2013年度考试准备工作,各市在报名时请将《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4)印发给每一位应试人员。
(三)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请应试人员携带2号图版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
(四)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报名工作中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5日
附件:1、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附件:2、201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工作时间要求
附件:3、2013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附件:4、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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