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海事局于2006年5月18日由长沙市交通局原隶属的湖南省长沙港航监督处、长沙市港航管理处和长沙市航道管理处三家水路交通管理单位合并组建成立,正处级全民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位于长沙市芙蓉北路一段99号。主要职能是负责水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船舶和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和适航管理,对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员市场、船舶交易市场等实施行业管理,负责航道养护和水路交通规费征稽等。局机关设11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船舶船员管理科、船舶检验科、运输管理科、港政管理科、航道管理科、规费征收科、人事教育科,设立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管辖长沙、望城、宁乡、浏阳、湘江枢纽、新港6个海事处。本次共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9名。新入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每月788元,地区津贴为每月2575元。欢迎加入长沙海事队伍!
1.人事教育科科员:主要负责社保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人事规章制度的整理、保管工作,搞好员工教育,员工培训工作,随时掌握人员信息,做好临时工的招聘,合同签订等工作。
2.财会工作科员:主要负责财务会计、预决算、审计等工作,会计工作上岗前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网络工程工作科员:主要负责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与综合数据库建管维护等工作,需要具备系统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4.船舶驾驶:负责船舶驾驶及水上巡航、船舶安全检查等;
5.船舶检验工作科员:负责船舶和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船舶图纸的审核、船舶修造厂点的技术条件审核等,要求取得B级验船师证;
6.港口航道管理科员:负责港口行政管理、审核港区岸线、水域使用权、办理港口经营审批,负责港口、码头的安全监督;负责航道养护、航标技术及通航技术管理,设置航标、助航标志等。
7.统计工作科员:负责规费征收、运力、运量等的定期统计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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