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本院决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基层人民法庭聘用制书记员,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受聘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员不再具有桐城市人民法院书记员身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口头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愿意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4、熟悉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提交本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19日;
2、报名地点:桐城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四、考试
1、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分为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计算机测试为中文录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以及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有无不良记录等;
六、工资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月工资人民币6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人民币900元,福利、待遇参照法院其他聘用人员执行。聘用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未尽事宜由桐城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6—6207432
联系地址:桐城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桐城市人民法院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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