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蚌山区公开招聘治安巡防辅警员、交警协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聘。
二、招聘人数、岗位
公开招聘28名男性治安辅警【其中计算机信息网络(含网页制作)2名】,4名女性治安辅警,8名男性交通协警。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分配;
2、本市常住户口(蚌山区优先),且有固定住所;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治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记录;
4、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女性,专科以上学历(中文专业、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网络设计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米以上。
5、身体健康。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1.发布招聘简章(4月9日)
招聘工作办公室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在《蚌埠日报》公告及在蚌埠市人事人才网、蚌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审核(4月9日— 4月12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4月9日— 4月 12日。每天8:30—17:00。
报名地点:蚌山区公安分局(燕山路666号),电话:2041263(公安分局办公室电话)
2、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表,领取体能测试证。报名时需提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
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应达到1.5:1的比例,报名人数比例不足将按 相应比例减少相应招聘人数。
3.考试
1、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体能测试达标者发给《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40%和笔试成绩3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
(1)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在总分中加0.5分;
(2)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在总分中加1分,多次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以上加分条件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相加后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
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4.体检、考核和确定人选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选,经区政府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上岗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3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500元。按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两年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续签。
六、监督
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咨询电话:2046921
监督电话:2051113
蚌山区治安巡防辅警员、交警协管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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