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骨干的学校,是学习、宣传、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阵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校院坐落在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工作需要,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校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院人事处,由校院人事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核、注重能力和实绩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吃苦耐劳,有敬业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五)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且硕博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专业相近。
(六)符合专业所需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委党校、部分高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2013年5月3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省委党校网站下载《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表格重要,请勿漏填)并如实填写好,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个人简历、业绩成果等能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复印件,直接到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人事处(综合大楼508室)报名。如因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邮寄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事处并电话联系确认(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所获奖励证书等原件不寄送,考试时请携带,以备核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见后)。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