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3〕10号)的有关要求,制定专业测试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规定,统考笔试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专业测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合肥市宿州路317号省政协机关办公楼801室)。
(四)资格复审要求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⑴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⑵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⑶考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⑷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主治医师证书原件;
⑸其他相关证件资料或证明材料。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总分100分,面试和技能操作各占5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30分钟。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00。
地点:省政协机关会议楼302会议室。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5月25日上午8:30到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报到,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考官组为7人,由招聘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在省政协外网和安徽先锋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申请复检的人员,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由省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政协外网和安徽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在2013年底前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省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下,由人事处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联 系 人:张燕
联系电话:0551-62226192
监督电话:0551-62226140
省政协机关门诊部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
http://www.ahzx.gov.cn/ahzxcms/web/info_view.jsp?strId=1368415762968095
省政协办公厅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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