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下设20个教学单位,有3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位于享有“天下第十八福地”之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建设与发展,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招聘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职称和其他条件。
(三)、学科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条件相当的知名学者、专家。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岁以下。
(四)、学术带头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省级学科带头人; 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近四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过省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普通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科技奖励的优秀专家;其他条件相当者。学术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岁以下。
(五)、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学校紧缺的博士研究生。年龄40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45岁以下。
(六)、教学骨干:学校紧缺岗位,有8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或具有其他行业背景的副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40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45岁以下。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南学院网站人事处主页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应聘辅导员、教学干事岗位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至6月17日17:30止(休息日除外)。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9月30日止。
2. 报名地点:湘南学院人事处(王仙岭校区)。
3. 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连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到人事处招聘邮箱xnxyrsc@126.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到人事处进行核查。
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以电话或E-mail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 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要求为副教授及以上或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 考试方式:
(1)应聘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岗位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2)应聘教师(实验)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基本素质等。
面试:参加试讲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等。
(3)应聘辅导员、教学干事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管理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等。
3.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相关证明。我校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请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其他被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0735-2653032(周老师、 王老师)
邮箱地址:xnxyrsc@126.com
湘南学院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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