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号)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成绩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5-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行政楼3楼组织人事处(合肥市濉溪路312号)。乘车路线:12路、21路、22路、232路。
联系电话:0551-65148291。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三支一扶”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3001014)试讲与面试各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其余专业岗位分别占专业测试成绩的70%和30%,试讲、面试成绩均当场评定和公布。
1.试讲
同专业每位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试讲内容相同,提前9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每人试讲30分钟。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能力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协调应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3001014)面试每人25分钟,其余专业岗位面试每人15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6月22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学院第一教学楼
2.程序: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6月22日上午7:00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准时到第一教学楼1106候考室报到。未按时参加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试讲、面试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