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附中人才需求的实际,现组织开展2013年附中公开招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戏曲艺术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4、应聘人员原则上与学院处级及以上干部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
序号 | 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应聘人员必备条件 | |
1 | 京剧表演科 | 花旦专业教师 | 1 | 京剧表演专业毕业;热爱戏曲教育事业,能够承担京剧花旦剧目课专业教学;在国内重大赛事中获奖,具有较丰富的舞台实践及教学经验;限北京户籍。 | |
2 | 京剧表演科 | 花脸专业教师 | 1 | 京剧表演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热爱戏曲教育事业,能够承担京剧花脸剧目课专业教学;具有教学、演出实践经验者优先;限北京户籍。 | |
3 | 舞蹈科 | 民族民间舞专业教师 | 1 | 民族民间舞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热爱舞蹈教育事业,能够承担民族民间舞教学、编导工作;具有教学、演出实践经验者优先;限北京户籍。 | |
4 | 财务科 | 财务会计 | 1 | 财会类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中共党员,能够胜任学校财务日常工作;有实践经验者优先;限北京户籍。 |
三、招聘程序
1、接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
2、附中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3、通过初审人员参加考核:
(1)专业水平考试(笔试);
(2)教学授课能力考试(面试),包括:课堂教学能力和个人专业技能。
4、对拟聘人员组织政审和体检;
5、将拟聘人员报学院审批;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7、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进程将在我院附中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请用A4纸打印)
(一)个人基本情况材料
1、本人简历(大学以来至今,请附简历、联络电话等)。
2、学历、学位证明,职称及获奖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3、大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校成绩单》。
4、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反映个人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情况的材料
1、论著目录或代表性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2、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
3、本人舞台作品影音资料。
4、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5、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日期
2013年6月21日—6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39号中国戏曲学院附中人事科
邮编:100052
邮箱:chengxiaoli@gxfz.org
联系人:程老师、金老师、史老师
联系电话:010-63554259
中国戏曲学院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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