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核准,我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详见附件1)
综合管理职位2名,执法类职位1名。
二、选调范围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全市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手续。
执法类公务员:全市执法类公务员,并完成公务员登记。
三、基本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或以上等次;
3.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条件者,不接受报名: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等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2013年8月8日至8月15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第三办公区5楼519室;
3、邮件报名:将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mcsjsj @163.com,并电话确认邮件收悉。
4、咨询电话:88211892;联系人:杨先生。
(二)资格审查
由选调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选,报考者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国家公务员登记表、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
5.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思维分析能力,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照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或聘用手续。经考察不合格的,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7月31日。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三)详情及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http://www.szgm.gov.cn/publish/mai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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