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市组织部、市人社局《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精神,现就湘潭市水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根据《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增人计划核定表》,本次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5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3年湘潭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和湘潭市水务局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9日——2013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30至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湘潭市水务局办公楼三楼人事科,联系人:唐鹏。联系电话:52523713)。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招聘单位所发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每人每科收取50元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由市水务局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和报考岗位所具备的条件证明(工作经历须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
五、考试
笔试:
(1)财务、信息管理和文秘档案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试卷分各占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总分×30%+《申论》×70%组成。
(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和水工建筑设计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水利专业知识》两科,试卷分各占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总分×30%+《水利专业知识》×70%组成。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
笔试地点电话通知。参加笔试,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考证笔试前发放)。两者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不小于5:1,考虑到特殊岗位,报名后达不到5:1比例要求的,经人社局同意后,可放宽至3:1比例;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至1:2,再达不到此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拟定9月中旬。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者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序。
体检标准对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以不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由市水务局统一组织。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接受湘潭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十一、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湘潭市水务局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52523713
举报投诉电话:52523757.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水务局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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