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关于2013年大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公开招考教研员公告》要求,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此次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程序顺利进行,现制定考核方案。
一、建立考核工作组
在大安区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安区监察局、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区教育局相关人员联合组成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二、参加业绩考核人员
凡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均可参加业绩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总分为40分(可突破40分),近5年(2009-2013)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占4分;教育教学教研业绩考核占36分(可突破36分)。
四、考核程序
(一)确定考核对象。参加考核的人员为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
(二)公布考核对象。在大安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考核对象,接收群众监督。
(三)实施考核。工作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办法
(一)实施年度考核(4分)
近5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每年计0.8分。
(二)实施教育教学教研业绩考核(36分,可突破36分)
1.开展教师培训情况。(1)组织或参加国家、省、市级教研教改课题研究做交流发言一次分别得5分、3分、1分;(2)组织或开展国家、省、市级教师培训一次分别得5分、3分、1分。
2.教学论文获奖情况。(1)在教育部主管的刊物(《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教师报》等)发表本学科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或获国家级等级奖一篇,得4分;(2)在省级教育主管的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本专业论文或获省级等级奖一篇得3分;(3)在市级教育主管的刊物发表本学科本专业论文或获或获市级等级奖的每篇得1分;(4)本学科本专业论文获区县级教育主管等级奖的每一篇得0.5分。
3.承担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说课、技能比赛情况。(1)承担国家级公开课、优质课、说课、技能比赛获一、二、三等级奖一次分别得6分、5分、4分;(2)承担省级公开课、优质课、说课、技能比赛获获一、二、三等级奖一次分别得5分、4分、3分;(3)承担市级公开课、优质课、说课、技能比赛获获一、二、三等级奖一次分别得2分、1分、0.5分;(4)承担区县级公开课、优质课、说课、技能比赛一次获获一、二、三等级奖一次分别得1分、0.5分、0.25分;(5)组织或主持国家、省、市、县区级公开课、示范课、说课、技能比赛并发挥主要作用的按同级别得分。
4.课题研究情况。(1)承担教育部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得3分,已结题得8分;研究成果被教育部评为科研成果等级奖以上加2分;研究成果被教育部推广再加2分;(2)承担省教育厅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得2分,已结题得6分;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评为科研成果等级奖以上加2分;研究成果被教育厅推广再加2分;(3)承担市教育局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得0.5分,已结题得2分;研究成果被教育局评为科研成果等级奖以上加1分;研究成果被市教育局推广再加1分;(4)承担区县教育局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得0.5分,已结题得1.5分;研究成果被区教育局评为科研成果等级奖以上加1分;研究成果被区教育局推广再加1分。
5.编写出版教材情况
参与编写国家统编教材并公开出版得15分,参与地方教材编写公开出版省级、市级、区县级分别得10分、6分、3分。参与地方教材编写未公开出版但效果好的省级、市级、区县级分别得6分、3分、2分。
6.评优评先情况
(1)评为国家、省、市、区县优秀教师分别得2分、1.5分、1分、0.5分;(2)评为国家、省、市、区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得2分、1.5分、1分、0.5分;(3)评为国家、省、市、区县优秀学科带头人分别得5分、4分、2分、1.5分;(4)评为国家、省、市、区县学科专家分别得5分、4分、2分、1分;(5)获得国家、省、市、区县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分别得5分、4分、2分、1.5分;(6)获得国家、省、市、区骨干教师得5分、4分、1分、0.5分。
7.组织指导获奖
(1)组织或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国家级、省、市、区县一次分别得4分、3分、1分、0.5分;(2)组织指导各类示范校等创建达标并发挥主要作用的,国家、省、市、区县级一次分别得5分、4分、2分、1分。
(三)其他情况
1.在职在编的全日制教育方向研究生直接加5分。
2.不在职在编的全日制教育方向研究生直接加20分。
3.有专职教研员工作经历每年加0.5分。
以上各项相同内容按最高级别得分。
六、有关要求
(一)材料的准备及报送要求
1.参加考核的教师自行准备印证材料(论文原件、课题报告、比赛教案等),并装订成册,报送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原件于2013年11月底退还本人。
2.印证材料不齐、不能说明问题或不属实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3.上交印证材料的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8日。
(二)纪律监督
大安区监察局监督考核工作全过程,并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局:0813-5522240。
七、公布总成绩
业绩考核结束后,于10月25日在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笔试、业绩考核总成绩(www.zgdajy.com)。
八、本考核方案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2210673,0813-2201511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安区教育局
201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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