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缓解护理人员紧缺的矛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来安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护理人员,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岗位:临床护理岗位
(二)招聘人数:30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本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6、现已在县人民医院工作的自聘护理人员。
(三)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1、专业:护理专业;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执业资质: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中参加2013年度护士执业考试,其成绩达到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成绩合格线(专业实践76分,实践能力78分)的,视同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4、年龄:26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11月1-11月3日,在来安县人民医院院内及医院网站(http: www. laxyy.com的“人才招聘-招聘公告”)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来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一份;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咨询电话 0550-5628515 ;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8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来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护理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11月12日,地点在来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三)考试
考试分理论知识(笔试)和护理技能操作两部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11月16日上午8: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基础护理》”相关知识为主。
3. 笔试试题:笔试前,在县人社、卫生和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从医院相关部门随机抽取工作人员,与人社、卫生和监察部门委派的人员,在封闭的条件下,从基础护理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份打印密封后,于考试前30分钟送达考场。笔试试卷分值100分。
4.护理技能操作考试:操作考试定于2013年11月17日上午8:00进行,由护理部组织考官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护理技能操作考试,考试内容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基础护理》”相关知识为主。考官应在具有中级职称的临床科室护士长中随机抽取,考官当场给予客观公正评分。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必须在开考前10分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技能操作考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操作为考试分值100分,技能操作考试设置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75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同时不予计算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60%)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排名;技能操作成绩也相同者,以有工作经历者优先。),计算总成绩的应聘人数超过32人的,确定总成绩前30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人数不足32人的,除总成绩排最后两名的应聘者外,余下人员入围参加体检。
2、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人社局、卫生局监督下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
3、体检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
4、因体检不合格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医院可在应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经纪检、人社及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审核,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相关待遇参照《来安县人民医院自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成立来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文超
副组长:张玉梅 张志龙
成 员:汪锡芝 蔡秀琴 王东晓 章晓平
何 文 江娟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招聘具体工作由人事科、护理部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卫生局进行全程业务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来安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来安县人民医院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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