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就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组织人事处(南306室)
乘车路线:115、117、207、122、128路公交车到电子学院站下
联系电话:0552-31729310552-3170885
学院网址:http://www.avceit.cn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享受加分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学院组织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方式按照专业岗位采取两种不同形式进行,会计专业岗位为面试和技能操作,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岗位为试讲和技能操作。
1、会计专业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能力等,时间20分钟。技能操作内容为会计业务及办公自动化,时间90分钟。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岗位:考生现场抽题,按照现场抽签顺序依次封闭40分钟,书写教案,然后进行说课3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技能操作内容为模具的拆卸和安装、熟练运用三维CAD软件(UG或solidworks)进行产品造型、熟练完成典型零件模具设计及主要零件工艺文件编制,时间90分钟。
面试、试讲与技能操作均为百分制(其中面试、试讲占50%,技能操作占50%),面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23日8:30-16:30进行,考生请于11月23日8:10前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务办公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地点:信息中心三楼。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
应聘者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2-31729310552-3170885
监督电话:0551-62871827
学院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ah.hrss.gov.cn/Root/web/templet/siteColumnContent.jsp?siteColumnContentId=90475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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