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招聘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具有XX年工作经历”,时间应如何计算?
答: 是指报考者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具有XX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或参加学习而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