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目前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截至11月15日),现将笔试、面试等工作流程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
顺德区教育局根据报名条件,对照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以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回复了报名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在考点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时;笔试地点(考点):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桃源路,即顺德汽车客运总站对面直入,考点联系方式:廖老师,0757-22617396)。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当天上午9:10时前凭身份证原件到考点领取准考证后参加笔试(考场规则见附件)。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将在顺德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只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和成绩),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选调职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定于面试当天上午8:30时(具体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请考生携带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照)、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正式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四、成绩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考生总成绩将在顺德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公示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后,将在顺德区内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录用的,是否进行递补由顺德区教育局决定。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其他
顺德区教育局将在顺德教育局网(网址:http://jyj.shunde.gov.cn/)发布公开选调各环节的具体信息,请考生密切留意。
顺德区教育局联系方式:0757-22830226、22830293、22830215、22830229。
附件:考场规则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20日
附件:
考 场 规 则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三、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及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必须先在答题纸(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考试铃声鸣响方可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题本、答题纸(卡)分别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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